本校专门成立了学生就业安置办,并分别在上海、杭州以及珠江三角洲的深圳、珠海、广州、东莞、中山等城市设立学生就业安置办,具体负责学生在当地的就业工作,并负责处理学生就业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校提出的就业安置工作要求,切实做好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。我校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: (1)保证学生毕业3天内实现就业; (2)保证学生就业单位与所学专业对口; (3)保证学生在用人单位工作月工资按能力及职务达到2500-12000元; (4)保证学生连续就业10年以上,10年内如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失业,保证在3天内重新安排工作; (5)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,如果学生权益受到侵犯,一周内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。
(1)本校首创的“双标互动”教育模式和“三三制”教学模式,是创新教育的成功典范,能确保教学"双达标"(即教学大纲教学目标达标,签约企业技术指标达标)。 (2)本校首创的“三环式”实训模式,是基础差、文化水平低的学生掌握过硬的技术,达到签约企业各项技术要求的保障。 (3)本校坚持校企合作,实行定额招生,定向就业,入读我校,100%获准毕业,100%直接安排就业。 (4)本校推行“合约化”就业模式,学校与企业、学校与学生、学生与企业签定相关合同,以法律文书形式确保学生毕业即直接安排就业,并连续就业10年以上。 (5)本校教学基金分别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,每学年度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,对困难学生进行助学。
驻深圳就业安置办
主任:吴小佩
驻珠海就业安置办
主任:周娜
驻中山就业安置办
主任:赵丽丽
驻广州就业安置办
主任:将元雄
驻东莞就业安置办
主任:李克俭
我校与深圳新旭光学电子集团签订合作协议
本校与天力(香港)电脑集团签定合作协议
港方企业驻校代表择优聘用我校优秀生的情景
每年学生毕业期间,签约企业来校设点办理学生进厂手续